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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市多举措助推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取得实效
来源:河北省残疾人救助协会 发布时间:2020-07-21 查看次数:

  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居家养老的要求,沧州自2018年起,连续三年将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列入民心工程强力推进,通过抓设施建设打基础、抓改造提升上水平、抓星级培育强质量,巩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,持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不断满足全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、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,让老年人享有幸福的晚年。

   出台扶持政策,引导养老服务加快发展。先后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、推进医养结合等多项政策性文件,2019年又专门出台解决养老服务发展堵点痛点问题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政策性措施,着力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。编制了《沧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(2016年-2020年)》,统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,科学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。积极落实《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,出台《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加快布局。

   强化设施建设,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。以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为目标,以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为导向,开展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摸底调研,靶向布局,建立项目库。在8个原贫困县新建18所养老服务机构,设计床位2408张,为农村贫困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和居家服务;改造提升9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,增设长期照护功能,有效发挥兜底作用;通过政府配建,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,已覆盖90%以上街道;按照“综合便民服务+社区养老服务”的模式,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(点)建设,覆盖率达到了70%,较好地满足了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。

   积极改革创新,建立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。面向特殊困难老人积极实施为老服务工作,以运河、新华两区为试点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把社会散居的“三无”老人、失独老人,低保对象和市级以上劳模中的失智、失能、重度残疾、空巢老人,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老人,共12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列为服务对象,每人每月享受政府补贴100-200元。建立经济困难高龄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,2019年为3169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服务补贴376万元。

   社会力量参与,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。依托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心城区创新发展“互联网+养老服务”模式,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,为居家老年人提供5大类47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,老年人及家属可通过平台系统体验“点菜式”助老服务,已签约老年人1.3万人,年累计线上线下服务老年人40余万人次。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,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“双达标”,目前有28家养老机构达到星级示范标准。鼓励养老机构拓展居家养老,发展品牌化、连锁化运营,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方位“一站式”服务,全市22家民办养老机构已开展居家服务,设置服务站点29个,年累计服务老年人超15万人次。(信息来源:沧州市民政局